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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托流程

 

 

拍 卖 操 作 流 程 一 览表 (法 院)

 

一、拍卖委托阶段:

1、总办接到法院委托通知后,安排人员领取相关委托材料,于次日完成登记存档工作

2、总办根据案件轮流分配方案,将相关材料复印件交承办人

3、总办向承办人移交案件流转表

二、召开业务会

1、承办人在总办交接完材料后7日内完成标的物瑕疵核查工作并制定拍卖方案

2、在周业务例会上通报讨论拍卖方案,总办根据方案制定案件流程表及人员安排表

三、拍卖公告过程

1、承办人起草公告经法院签字审核后,连同委托书和进场通知书送交产交中心,刊登拍卖公告

2、在拍卖会7日前总办编制整理拍卖文件报工商局、商务局前期备案。

四、拍卖招商阶段

1、办人拍卖会5日前按照法院规定通知案件相关人员

2、总办网上发布信息,承办人招商、通知意向竞买人

五、拍卖的操作过程

1、完成拍卖文件经法院认可,预展2日,履行瑕疵告知义务

2、竞买登记

3、最后业务分析会

4、举行拍卖会

六、拍卖结算

1、未成交退还竞买人保证金

2、买受人交纳价款

3、成交报告交法院和产权交易中心,与法院、产权中心结算

七、标的物的交付

1、协助买受人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及移交标的

2、解决可能出现的遗留问题

八、整理资料归档     

承办人整理拍卖文件交总办归档;总办于拍卖会结束后七日内完成后期备案

注:终止及中止案件,由承办人做好竞买人解释工作;流拍案件,由承办人及时制作流拍报告交相关法院和产交中心;需协调事宜,公司安排相关人员协助配合解决;承办人应及时跟踪案件,准备再次启动拍卖流程。

 

拍 卖 操 作 流 程 一 览 表(社会)

 

一、拍卖委托阶段

1、确定委托人身份、权利,了解标的性质,获取标的详尽资料并核实,对标的看样、评估;完成瑕疵核查

2、商定拍卖标的保留价、佣金收取的比例及拍卖方式

3、签订委托拍卖合同

二、召开业务会

1、承办人制定拍卖方案

2、在周业务例会上通报并讨论方案;总办根据方案制定案件流程表及人员配备表

三、拍卖的公告过程

1、刊登公告

2、总办编制整理拍卖文件报工商局、商务局备案

四、拍卖招商阶段

总办网上发布信息;承办人通知相关人员并招商

五、拍卖的操作过程

1、完成拍卖文;预展2日;履行瑕疵告知义务

2、竞买登记

3、最后业务会议

4、举行拍卖会

六、拍卖结算

1、未成交的退还竞买人保证金

2、买受人交纳价款

3、成交报告交委托方;拍卖人与委托人结算

七、标的物的交付

1、协助买受人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或移交标的

2、解决可能出现的遗留问题

八、整理资料归档

承办人整理拍卖文件交总办归档;总办于拍卖会结束后七日内完成后期备案

 

注:流拍业务由承办人及时完成报告并于拍卖会后3日内交委托人,并及时加强沟通,协调再次启动拍卖。具体业务问题由承办人与总办协调处理。